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6﹞397号)精神和学校《本科专业评估方案》(川文理﹝2016﹞184号)的具体要求,切实推动我校专业内涵建设,学校决定近期启动2018年春季学期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4月23日至6月30日。
二、参评专业
文化产业管理、广播电视编导;物理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应用心理学、特殊教育,共6个专业涉及3个二级学院(详见附件一)。
三、评估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二级学院自评自建(4月23日至6月30日)
1.成立学院评估工作小组,组织学习我校《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凡被学校列为本学期评估的专业,请相关学院组建专业评估工作小组,组织全体教师参与评估工作,认真学习《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深入解读指标内涵,积极开展自评自查。
2.填报“支撑数椐”、提交“人才培养方案”和撰写“自评报告”。凡被学校列为本学期评估的专业,请认真组织填报支撑数据(见附件二),按照学校《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结合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实际,撰写“自评报告”(见附件三),并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20日前将以上三项材料纸质版(签字并加盖公章)交评估处5006室,电子版发送至scwldd@163.com。
3.准备支撑材料。凡被学校列为本学期评估的专业,应严格按照学校《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和“自评报告”要求,规范整理教学档案材料,于5月30日前收集整理好支撑材料并分类装进档案盒。
4.选聘专家。凡被学校列为本学期评估的专业,所在学院应推荐专家组名单,每个专业推荐校外或行业背景专家3人,于5月15日前将专家组名单报评估处(报送格式见附件四),电子版发送至scwldd@163.com。
(二)学校组织评估(5月28日至6月30日)
在二级学院自评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评审。专家组现场评审主要通过听取汇报、审阅自评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实地考察、听课或看课、召开师生座谈会和个别访谈等,具体方式由专家组组长最终确定。评审结束后,各专业分别召开意见反馈会。评估时间另行通知。
(三)总结整改及验收
评估结束后,二级学院应根据专家组反馈意见,拟定并提交参评专业整改方案,报评估处备案。学校将适时对专业整改和建设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1.本科专业建设质量关乎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校内专业评估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本科专业评估方案》,深入解读评估指标体系内涵,积极组织开展专业自评自建工作。
2.各二级学院应认真撰写自评报告,准确填写支撑数椐,规范整理教学档案材料,并按时提交相应自评材料,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附件一:2018年春季学期参评专业汇总表.docx
附件二:本科专业评估数据采集表.xls
附件三:自评报告模板.doc
附件四:本科专业评估专家组推荐人员汇总表(1).doc
评估处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