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普通本科高校“登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教〔2024〕58 号)及《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完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补充通知》(川财教〔2024〕57 号),现就2026年专项拨款申报数据填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研读文件。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认真研读《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省属本科高校申报2026年专项拨款的通知》,准确把握“专项拨款考核指标评分细则”中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及标准等。
二、压实牵头责任。牵头部门负责人全面统筹梳理,把好方向,深度挖掘,及时完成2025年度的数据报送;同时填报过程中注重沟通,做到应报尽报,避免漏报。
三、严格报告撰写。牵头部门按照要求(见附件)高质量撰写所属部分自评报告(至少400字,重点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并附成果佐证材料。
四、规范报送程序。报送材料须经牵头部门分管校领导、部门负责人签字,于4月2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弘德楼5012办公室,将电子文档同步发送至358123203@qq.com。
评估处联系人:李 杰(v:6980)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省属本科高校申报2026年专项拨款的通知》
2.《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完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补充通知》
3.专项拨款考核指标评分细则及任务分解表
4.关于2025年度重大成果创建工作的申报报告
学校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