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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处工作职责

评估处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围绕“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承担教学评估、教学督导、目标绩效考核及相关质量监控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教育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测

)学习、宣传、贯彻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教育教学评估的方针、政策,统筹协调上级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和校内开展的各项教育教学评估工作

)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评估的各项规章制度、评价标准,构建持续改进、闭环运行的质量评价体系。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业认证、专业评估(监测)、课程评估等。

(三)组织实施学科专业建设、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教育质量评估管理等系统数据的采集、整理、上报。

(四)编制并上报学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并做好结果运用

二、教学督导与质量改进

(一)建立健全学校教学督导与评价制度,完善常态化教学督导与评价体系。

(二)建设学校教学督导专家库做好督导专家的组织管理与考核。

(三)组织督导专家开展教学调研、听课评课、专项检查监督等活动,并定期形成调研报告。

(四)校院两级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包括选拔、培训、考核与激励。  

(五)汇总督导检查、信息员反馈、定期巡查等各类教学与管理信息,并向相关单位反馈,督促整改落实。

(六)组织召开学校教学督导工作会议、校院两级督导联席会,加强校教学督导委员会与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的联系、沟通、协调与经验交流。

(七)常态化开展教学督导工作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为学校教学与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八)对已报告或已初步认定的教学事故组织复核,并提出处理建议,报学校审定。

(九)组织全校师生开展网上评教,及时反馈结果以促进教学改进,并为教师评优、职称晋升提供教学质量评价意见。

三、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

(一)牵头研究并制定学校二级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及考核指标体系。

(二)组织实施学校二级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结果反馈与评优奖励工作。

(三)统筹对接并承担省教育厅对学校的年度绩效考核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四、“教师·校长”座谈会组织

(一)定期组织召开单月“教师•校长”座谈会。

(二)整理座谈会中教师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向相关部门反馈,督促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

五、其他工作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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