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 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川文理〔2016〕130号)精神,经各二级单位自评、指标责任部门考评和目标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评议,并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和党委会审定,现将2017年度目标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24日至1月26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评估处或纪委反映。 邮箱:scwldd@163.com 或jwjsc@sohu.com 附件:四川文理学院2017年度目标考核结果
评估处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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