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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教学督导与评价工作优秀案例征集的通知
发布:评估处督导科   2026/10/15  阅读:次

校内各二级单位、全体教学督导专家: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四川省实施意见,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发挥督导评价对学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决定开展教育教学督导与评价工作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全体专家,各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从事教学质量管理、评估监测的相关管理人员及教师。

二、征集内容

结合学校申硕攻坚、“应用型教改十二条”、健全校院两级质量督导体系、培育质量文化、开展典型案例等要求,聚焦校院两级督教、督学、督管、督改、评估监测“五位一体”督导体系建设,紧扣学校“扎根区域、深化应用”转型发展定位,围绕校院两级督导体系服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际作用,重点在督教督学与教风学风建设、评估监测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审核评估整改、教育评价改革与数字化建设、督导工作特色与结果运用等方面,总结有效实践、成功经验与典型做法。

三、撰稿要求

(一)突出“小切口”。不要求面面俱到的全景式总结,鼓励聚焦一个具体问题、一项具体机制、一次具体整改行动,把“怎么做”“谁来做”“做到什么程度”写清楚。

(二)体现“校本味”。案例应结合学校校院两级督导运行实际,涉及学校“应用型教改十二条”落地、审核评估整改、申硕学位点建设等具体背景的做法优先考虑。

(三)注重可推广。案例应具有在同类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中参考借鉴的价值,避免空泛议论,强调有数据、有事例、有对比、有反思。

(四)严守真实性。案例须源于实际督导工作,严禁虚构。已公开发表或交流的案例可申报,须注明出处。

(五)格式规范。结构建议包含:问题背景、做法与过程、成效与数据、反思与建议。字数3000—4000字。AI代写案例不予受理。

四、报送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案例征集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动员本学院督导人员认真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做好案例的初审遴选和推荐报送工作。

(二)数量要求。各二级学院推荐案例不少于2个;学校教学督导专家可个人直接申报。

(三)按时报送。请于2026年10月22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案例材料(Word格式电子版,PDF格式盖章版)发送至评估处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单位/姓名+教育教学督导与评价优秀案例”。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联系人:李杰(弘德楼5007)

联系电话:0818-2790038

电子邮箱:358123203@qq.com

 

附件:1. 征集内容及参考选题

2.教育教学督导与评价工作优秀案例申报书

 

 

四川文理学院评估处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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