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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5-2026-1 学期第十八——十九周教学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评估处督导科   2026/01/04  阅读: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落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要求,学校第十八至第十九周开展专项教学督查,重点检查2025级课堂教学质量及全校期末考试考风考纪,实行校院两级联动,同步实施督教、督学、督管。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保障课堂质量。确保第十八周 2025 级(大一)本科课堂教学规范、有序、高效。

2.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杜绝违纪作弊现象,树立良好考风。

3.优化质量闭环。及时发现教学与考试环节中的问题,通过有效反馈与跟踪整改,优化 “检查、反馈、整改、提升”的闭环管理机制,推动质量持续提升。

二、工作安排

(一)时间与范围

1.督查时间:2026 1 5 日—16

2.督查范围:全校 2025 级(大一)本科课堂以及全校学生期末考试考场

(二)人员与分工


督查主体 人员构成 主要职责与分工
校级督导组

校级教学督导专家

评估处人员

负责全校范围的重点抽查与专项督查。重点巡查公共课课堂及校考考场,并对各学院督查工作进行指导与复核。
院级督查组

学院领导

院级督导员

辅导员

班主任等

负责本院所开课程课堂及本院学生所在考场的全面督查。书记、院长须带队深入一线。

(三)督查内容

1.2025 级课堂教学督查

教学规范(督教):检查教师是否按时到岗,教学准备是否充分,是否携带教材、教案、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课件等必要材料。

学习状态(督学):检查学生是否按时出勤,是否携带必要学习资料,记录到课率、抬头率,关注课堂纪律与互动情况,尤其应注意手机或其它电子设备使用、座位分布、学生参与度等方面,确保课堂秩序与教学效果。

课堂管理(督管):检查教学设备运行是否正常,课堂秩序是否良好,教师是否有效管理课堂。

2.期末考试督查

考前准备:检查考场是否清理彻底,座位间隔是否符合要求,考试科目、时间等信息是否已在黑板上写明。

考中秩序:监督监考教师是否提前 15 分钟到位、是否履行核验证件、宣读纪律、全程巡视等职责。严查学生违规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及书籍资料的行为。

考后管理:检查试卷回收、清点、封装等环节是否规范、无误。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学院应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督查责任。

2.规范行为,客观公正。督查人员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评价应专业、客观。

3.加强联动,形成合力。校院两级及各职能部门之间应保持密切沟通,确保信息畅通,协同解决复杂问题。

4.严明考纪,执纪必严。对于督查中发现的考试违纪舞弊行为,将依据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评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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