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和教育厅关于绩效考核工作最新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二级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办法》(川文理委办〔2022〕7号),学校决定启动2025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阶段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二级单位自评(2025.12.24-12.29)
第二阶段:牵头部门考评(2025.12.30-2026.1.6)
第三阶段:结果复核审议(2026.1.7-1.11)
第四阶段:公示与奖励(2026.1.12-1.16)
二、考核流程及要求
(一)二级单位自评
1.撰写自评总结。各二级单位对标四川省绩效拨款考核指标,学校2025年党政工作要点,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定事项,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将主要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梳理。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用数据和事实说话,不需要展开阐述(详见附件1)。
2.特色项目奖申报。特色项目奖申报要求体现项目的原创性、价值性、实践性。项目原创性须体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项目价值性须取得一定成效并得到上级部门、社会及学校师生的广泛认可;项目实践性须相关成果在校内或兄弟院校已有广泛推广(详见附件2)。
3.突出贡献奖申报。各二级单位围绕学校2025年党政工作要点,在改革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可申报突出贡献奖。根据学校《申硕攻坚冲刺阶段工作方案》(川文理[2025]1号),对标申硕攻坚工作,完成突贡目标的牵头二级单位直接评定为突出贡献奖。突出贡献奖申报须体现三个因素:项目影响力,能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为学校带来较高社会声誉;项目价值性,成功经验具有借鉴意义;项目贡献度,为学校带来实实在在的效益(详见附件2)。
(二)牵头部门考评
各考核指标牵头部门根据考核细则,结合受评部门2025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相应指标进行评分(详见附件3.4)。
(三)二级单位初核
二级单位根据牵头部门评分情况,对各指标评分进行核实,如有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与评分部门核对。
(四)学校审定
1.评定特色项目和突出贡献奖。(含评定和认定)
2.考核结果报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评议、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相应奖励。
三、报送要求
(一)每个二级单位可同时申报特色项目奖和突出贡献奖,但最多只能分别申报一项,申报表须由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初审并签字。
(二)自评总结、特色项目和突出贡献奖申请表请于2025年12月29日18:00点前将纸质版一份(签字并盖章)报送至莲湖校区弘德楼5006室,电子版发送至scwldd@163.com。
(三)牵头部门评分表请于2026年1月6日18:00点前将纸质版一份签字并盖章报送至新校区弘德楼5006室,电子版发送至scwldd@163.com。
工作联系人:樊燕飞(v:612828) 李杰(v:6980)
靳浪(v:6513)
附件:1.自评总结模板
2.特色项目与突出贡献奖申报表
3.二级单位分类一览表
4.牵头部门评分表
评估处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