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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人选的通知
审核:评估处督导科   2022/11/23  阅读: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型

评估专家、项目管理员和秘书三类

二、推荐条件

1.推荐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专业水平高,熟悉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评估专家一般年龄不超过65岁,应具有高级职称。原则上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岗位职务10 年(含)以上或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10 年(含)以上且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项目管理员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主任科员及以上职务,且有相关入校考察经历。秘书年龄一般不超过40 周岁,项目管理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 周岁。

2.专家推荐范围包括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思政、教学、评估的校领导,教务、评估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各二级学院院长,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等。具体推荐条件见附件2和附件3

三、推荐程序

1.各二级单位按要求组织推荐专家人选,填写《评估专家名单汇总表》(附件4),并于11月24日之前发送至电子邮箱94656072@qq.com

2.学校汇总确定后,为被推荐人分配系统账号,并通过系统进行短信通知;

3.被推荐人登录系统(https://eva.heec.edu.cn)完善个人信息,并于1128日之前确认提交;

4.学校在线审核被推荐人信息。并通过正式函报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13882834123.

 

               评估处

                 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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