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首页 部门概况 政策法规 教学督查 认证与评估 目标考核 校长有约 信息公开 学校主页
 
  最近信息  
学习公文写作知识 提升公文写
强化服务理念 提升服务水平
校领导检查“文理开学第一课”
我校新增8个学士学位授权专业
筑牢思想根基 凝聚奋进力量
聚焦课程思政 落实立德树人
评估处党支部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
学校召开第十九次单月“教师·校
关于公开选聘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审核:评估处督导科   2022/06/28  阅读:

校内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督导工作,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根据《四川文理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2021年修订版)》(川文理〔202196号)学校拟公开选聘一批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主要在无校外兼职、具有丰富教学与管理经验,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或退休教师中聘任。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教学与管理工作经验。

2.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3.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能力、教学研究与教学指导能力。

4.身体健康,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督导工作任务,聘任时年龄一般不超过65 周岁。

二、职责与权限

见《四川文理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2021年修订版)》(川文理〔202196号)第九条。

三、聘期与待遇

经学校审定,受聘教学督导委员由学校颁发聘书,聘期原则上为三年,由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则予以解聘。聘期内津贴按学校有关规定发放。聘期内工作由评估处负责协调。

有意者请填写《四川文理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申请表》(附件一),并于75日上午11点前将申请表交评估处(弘德楼5012室),同时发送电子稿至邮箱:scwldd@163.com

联系人:李杰

联系电话:18782898011V:6980



                        评估处

                                                       2022627









    上一条:关于做好师范类专业认证近期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第十八次 单月“教师•校长”座谈会的通知      
 

教学质量监督电话:08182790038;教学质量监督邮箱:scwldd@163.com  ICP备案号:蜀ICP备06020089号-1   

四川文理学院评估处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7 - 2020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