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办法>的通知》(川学位〔2015〕3号)精神,我校组织专家开展了自主评审工作。
4月11日至15日,专家组通过审阅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简况表等材料,对水质科学与技术、舞蹈学、知识产权专业进行了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水质科学与技术、舞蹈学、知识产权专业已达到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基本条件,同意水质科学与技术、舞蹈学、知识产权专业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16日至2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学校纪委、评估处反映。
联系电话:纪委办(0818)2790019 王老师
评估处(0818)2790038 文老师
联系邮箱:scwldd@163.com
四川文理学院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