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提升教学质量,按照督评工作安排,学校将于近期启动教学质量保障活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12月18日至2018年1月10日
第一阶段:二级学院自查(2017年12月18日-12月27日)
第二阶段:学校集中检查(2018年1月2日-1月10日)
二、检查内容
1.《教学质量保障手册》
2.2017年学院日常教学管理与运行、教研室活动、其他教学质量保障活动等相关材料。
三、检查标准
1.听课标准按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听课管理的规定》(川文理〔2015〕88 号)要求执行。凡未达到规定听课量的教师,请注明原因。
2.教研活动标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专项评估和其它教学质量保障活动标准根据各学院教学质量保障制度确定。
四、检查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客观、真实的统计教学质量保障活动开展情况,并填写教学质量保障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请于2017年12月28日(9:00-11:30,15:00-17:30)、29日(9:00-11:30)将统计表(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和检查材料收齐后一并送新校区一教学楼225室,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scwldd@163.com。
联系人:韩杰 联系电话:698806
附件:教学质量保障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docx
评估处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