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专家和校内各二级单位:
学校目标考核工作经过一年的运行,效果明显,有力地促进了学校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的提升。同时在运行中也发现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仍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各指标考核部门已将《目标考核指标体系》进行了适时修改。现将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修订情况通告如下,请各位领导、专家和校内各二级单位审阅。
1.办公室、纪委(监审处)、宣传部、工会、学生处、团委、人事处、教务处、督评处、计财处、国资处、保卫处对考核指标进行了修改。
2.校办公室建议:将 “学校文件、领导批示和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和“完成工作计划与任务情况”两项考核指标增设到二级学院考核指标之中。
3.计财处建议:将财务评分指标的权重提高到10分。
4.组织部、招就处、科技处考评指标无修改。
为使今后的目标考核工作更公平、合理,指标体系更科学、规范、具有可操作性,真正达到目标考评效果,请各位领导、专家积极建议,校内各二级单位认真组织讨论,为目标考核体系不断完善献言献策。并将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修订的意见或建议于2015年4月27日前将修改后的指标体系纸质版(加盖公章)交新校区行政楼5002室,电子版发送至scwldd@163.com。
感谢您的支持!
注:《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修订稿)请从办公自动化系统“邮箱”中下载查阅。
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