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教学违纪事件通报
2018以来,评估处先后接到党委综合巡查组、教务处移交的教师教学和教学管理方面的违纪事件。评估处接到线索后,高度重视,根据分管领导的要求,深入学院调查,并请当事人提交了说明材料。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对有关事件作出了处理决定,并已将处理情况反馈至所在二级学院和党委巡察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美术学院2017级10班《古代汉语》课程长时间无教师上课。2017-2018-1学期,美术学院邀请文学与传播学院加晓昕老师承担美术学院书法专业《古代汉语》课程的教学工作。期间,加晓昕老师受组织委派外出挂职,无法继续承担该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外出挂职前,加晓昕老师口头向美术学院分管教学的王赠怡副院长告知此事,请美术学院安排其他老师上课。外出挂职后,加晓昕老师认为美术学院已安排好其他老师接课,美术学院认为加晓昕老师已协调好老师上课。该班班委及学生也未将无教师上课的情况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教学秘书及学院领导反映,美术学院教学督查工作不深入、不全面,多方原因导致该课程长时间无教师上课。
2、美术学院金小凤老师请人协助上课。2017-2018-1学期第13至16周,美术学院安排金小风老师担任2016级服装设计班《化妆与造型设计》课程的教学工作。但金小风老师认为本人作为新进教师,教学经验不足,还不能较好的上好本门课程,故口头请示学院领导后,自费聘请了重庆雪源化妆造型工作室以及天桥SHOW彩妆造型文化工作室注册高级化妆师陈国吉老师担任本门课程的助教,与金小风老师一起承担本门课程第13至16周的教学工作,未履行书面审批手续。事发当天早上,金小风老师因病,由陈国吉老师先行到教室上课,但未及时将情况告知学院。
3、文学与传播学院张月月老师上课迟到。2018年3月6日14:49,教务处接到智能制造学院电话,反映2016级7班《社交礼仪》无教师上课,教务处及时与文学与传播学院取得了联系,了解授课教师因突发疾病的大致情况后并对该次课进行了临时调整。事后张月月老师补交了相关证明材料并补上了本次缺课,事发当天早上张月月老师并未事先履行请假手续。
4、音乐与演艺学院高琳老师未履行调课手续。经核实,5月3日至5月30日期间,音乐与演艺学院为准备四川省大学生音乐教育专业基本功比赛,临时为部分老师增加了合唱指挥课,其中高琳老师承担了6名学生的教学工作。为了集中安排临时增加课程的教学工作,高琳老师将原来钢琴小课2至3节调整为1至2节上,3至4节上临时增加课程,且琴房门口更换了课表,但没有及时履行书面调课手续。
5、音乐与演艺学院姜元明老师私自停课。经核实,5月6日晚,姜元明老师因个人疏忽,对通知内容理解有误造成停课。
从上述教学违纪事件反映出有关二级学院在以下几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教学管理方面,部分二级学院教学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忽视常规教学检查,教学督查覆盖面不够,教学质量保障工作未落实落地;二是质量意识方面,部分师生主观认识不足,质量意识不够、规矩意识不强,责任意识缺乏,教风学风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制度建设方面,教学管理制度重制定、轻执行的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未落实好制度执行的“最后一公里”。
按照学校领导的要求,请有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教务处要加强教学运行管理,做到常规检查全覆盖;二是评估处要协调教学督导专家做好对口联系学院的教学常规督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三是学生工作(部)处要加强学风建设,引导学生主动参与教学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在教育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四是各二级学院要在教职工会议上进行通报,举一反三,自查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改进,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