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 (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 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2—2023 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10 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2023 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 2023 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检对象
我校2022—2023 学年度(2022 年9 月1 日至2023年8 月31 日)授予学士学位的所有毕业论文(设计),含普通本科、成人本科、来华留学生等培养方式及学位论文类型。
二、上报要求及时间节点
1.确定院系联系人并开通院系账号。时间:2023年9月6日前完成;责任部门:评估处、各二级学院。
2.完善学士学位信息汇总表。时间:2023年9月12日前完成;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
3.更新完善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库.时间:2023年9月20日前完成;责任部门:评估处、各二级学院。
4.上传 2023届论文(设计)(PDF)、查重报告及核对。时间:2023年9月20日前完成;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
5.上传人才培养方案,文字复制比的相关规定或情况说明。时间:2023年9月20日前完成;责任部门: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三、抽检流程
上传所有毕业生论文(设计)定稿及查重报告→按照“专业全覆盖”且不低于2% 随机抽取论文→按专业随机匹配专家对抽检论文进行评议→反馈结果。
四、注意事项
1.请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做好今年论文抽检的准备工作,检查完善论文信息,推荐论文抽检专家,确保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2.请各二级学院认真核对学位授予信息表(系统下载),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包括题目,语种,研究方向,关键词、指导教师、是否是第一届毕业生、论文类型等),汇总表中的论文题目必须与论文原文及查重报告单等材料中的题目一致。
3.请各二级学院将新增、更新的毕业生指导教师(抽检专家)个人信息,以及退休、调走、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信息填至专家库更新数据表上,并于9月20日之前交至评估处。
4.为确保论文抽检工作有序推进,请各二级学院确定1名工作负责人,加入论文抽检工作群。
工作联系人:李合朋(6821)胥献伟(6152)
论文抽检工作QQ群:479846116
评估处、教务处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