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充分发挥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作用,请各二级学院结合工作实际,拟定2021年教学质量保障活动计划。具体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国教育大会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四川省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四川文理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落实教学质量责任,建立持续改进机制,保障教学质量持续提升。
二、具体要求
各二级学院拟定质量保障活动计划时,内容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内容:
1.教学督导工作小组人员构成。需明确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相关人员构成情况,并牵头制定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2.常规督查工作。具体包括日常教学督查、听评课督查、教研活动督查、重点时段督查(节假日前后,重大活动期间等)、开学督查、期末考风考级督查等工作。
3.专项自查工作。具体包括试卷及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工作、《教学质量保障手册》自查工作、教师调补课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等。
4.其他方面工作。围绕教学质量提升开展的其他教学质量保障活动。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专人负责。请各二级学院认真拟定教学质量保障活动计划,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按时按质提交。
2.统筹推进,有序开展。教学质量保障活动要坚持常规工作与重点工作相结合、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常态推进与创新开展相结合,分类梳理,体现可操作性,确保成果成效。
四、提交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负责人审定后,于4月2日前将纸质版交行政楼5012室,电子版发送至scwldd@163.com。
联系人:李老师(6980)
评估处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