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办法>的通知》(川学位〔2015〕3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20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接受评估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所属二级学院 |
1 |
机械电子工程 |
智能制造学院 |
2 |
城乡规划 |
建筑工程学院 |
二、提交材料范围
1.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见附件一);
2.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含教学计划进程表),简况表与人才培养方案中重复的部分须一致;
3.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专家评议组名单推荐表(见附件二);
4.整改报告(不少于1500字);
5.整理主要支撑材料(待专家进校评估时送会议室)。
以上前三项材料电子版请于3月20日前发送至评估处邮箱(scwldd@163.com),整改报告于4月12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评估处邮箱。
三、工作进度安排
序号 |
时间 |
具体安排 |
责任单位 |
1 |
2月28日 |
发布2020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安排。 |
评估处 |
2 |
3月20日前 |
提交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提交受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推荐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专家评议组名单。 |
二级学院 |
3 |
3月30日前 |
确定专家评议组拟聘请名单,并发送正式邀请函; 拟聘请专家组名单报省学位办备案; 审核并汇编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材料。 |
评估处 教务处 二级学院 |
4 |
4月5日前 |
专家评议组入校开展评审。 |
评估处 |
5 |
4月12日前 |
评议结果网上公示7天; |
评估处 |
6 |
4月28日前 |
根据专家评议组意见撰写整改报告; 相关评估材料汇编成册; 上报所有材料至省学位办审批。 |
评估处 二级学院 |
四、注意事项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本次学士学位授权评审方式可能有变化,各专业先按本通知相关要求提前准备好材料,若省学位办有新的要求,评估处将第一时间告知大家。
评估处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