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评估中心《关于在新建本科院校开展“学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的通知》(教高评中心函〔2016〕45号)要求,我校将启动 “学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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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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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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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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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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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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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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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大四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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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学院不少于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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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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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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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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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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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学院不少于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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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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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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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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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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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50个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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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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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不统计。
联 系 人:唐青松
联系电话:0818-2790038
评估处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