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各职能部门的服务质量和水平,结合学校2015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安排,现将职能部门工作满意度考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
2015-12-18至2015-12-31
二、考评要求
本次考评以二级学院为评价主体,以《四川文理学院目标考核职能部门工作满意度考评表》(见附件1)为基础。具体要求如下:
1.二级学院应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根据你单位对职能部门工作中的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的实际感受,实事求是地进行考评。(对无工作往来、不了解的职能部门不评价)
2.各二级学院在对机关职能部门进行满意度评价时,要充分征求本学院教职工意见,并以党政联席会议的方式集体考评给分。
3.请各二级学院于2015年12月31日16点前将考评表和汇总表纸质版各一份(见附件)交新校区行政楼5002室(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scwldd@163.com。。
附件:
评估处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