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更加广泛、真实、快捷地收集教学质量信息,提高教学质量保障效率,教学信息联络员的相关工作现已调整为督评处管理。按学校督评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启动2015-2016学年度教学信息联络员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要建立和完善教学信息收集体系,为二级学院内部教学质量保障提供信息来源。并将相关制度材料和二级学院教学信息员名单(见附件一)于10月15日下午5:30前报督评处备案。
2、推荐校级教学信息联络员。各学院按《四川文理学院教学信息联络员管理办法》(见附件三)的条件择优推荐,每个年级各1名。并于10月15日下午5:30前将名单(见附件二)报督评处。
联系人:孙镱文,联系电话:18381494386(短号694386)
教学质量督导评估处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