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评估中心《关于在全国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新建本科院校开展2015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高评中心函〔2015〕37号)文件要求,我校已被列入全国155所参加2015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的高校之一,该工作是高等学校本科质量常态检测的一种重要机制,现将数据采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时间
开始时间:
自2015年6月29日0:00起,开放数据采集平台填报功能,各职能部门根据所分配的账号登陆系统,开始数据填报。
截止时间:
2015年9月20日24:00(各责任部门所分配的填报账户在这个时间点自动关闭)
审核与上报时间:
2015年9月21日—9月30日
二、责任部门
责任部门:校办公室、教务处、人事处、科技处、学生处、招就处、国资处、计财处、规建处、督评处、图书馆、团委、网管中心。
协助部门:学校各二级学院。
三、统计时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的8月31日。
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2015年9月20日。
四、注意事项
1、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理解填报指标内涵说明,按内涵要求填报。
2、本次数据数据采集工作和以往相比,时间提前,并且填报期间跨度暑假,请各部门合理安排填报时间。
3、在9月20日之前,若部分表格中的数据不能确定,如学生数据、招生信息等表格,请提前通知督评处。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2790038
教学质量督导与评估处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