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 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川文理〔2016〕130号)精神,经各二级单位自评、指标责任部门考评和目标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考评,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2016年度目标考核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17年1月13日至2017年1月1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评估处或纪委反映。
邮箱:scwldd@163.com 或jwjsc@sohu.com
附件:四川文理学院2016年度目标考核结果(附件请到OA系统“通知公告栏”下载)
评估处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