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督评工作安排,学校将于近期启动教学质量保障活动专项检查。本次检查以《教学质量保障手册》为重点,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6年11月21日至12月9日
二、检查方式
第一阶段:二级学院自查(2016-11-21至12-2)
第二阶段:学校集中检查(2016-12-5至12-9)
三、检查标准
1、听课标准按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听课管理的规定》(川文理〔2015〕88 号)要求执行。凡未达到规定听课量的教师,请注明原因。
2、教研活动标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专项评估和其它教学质量保障活动标准根据各学院教学质量保障制度确定。
四、检查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客观、真实的统计教学质量保障活动开展情况,并填写教学质量保障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请于12月5日9:00至6日17:00间将统计表(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和本单位2016年《教学质量保障手册》收齐后一并送新校区一教学楼115室,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scwldd@163.com。
联系人:韩杰 联系电话:18384838697(698806)
附件:教学质量保障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u/cms/dpc/201611/211006427win.doc)
评估处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