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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1学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审核:admin   撰稿:admin  2016/11/15  阅读:

 校内各部门:

评教工作是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途径,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学校决定近期启动2016-2017-1学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类型

学生评教和同行评教

二、评教范围

(一)学生评教

1.受评课程:本学期开设的已录入教学综合管理系统中的所有课程。

2.参评主体:各年级本学期有课的所有在籍学生。

(二)同行评教

1.受评对象:本学期有课的所有教师(授课课程已录入教学综合管理系统)。

2.参评主体:各二级学院全体教师(含机关任课教师)。

三、评教时间

20161115日——2016124

四、评教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和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深入宣传,使广大师生认识到网上评教的积极意义,本着对学校负责、对教师负责、对本人负责的态度参加评教,严禁“包办代替”评教。评估处将对各二级学院和有关部门网上评教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并通报。评教结果将作为教师年终考评、职称晋升、各种教学评奖评优的依据之一。

(二)学生评教。在评教过程中,一是学生应自觉遵守计算机相关安全法律,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网上评教工作,凡恶意攻击、侮辱教师或肆意破坏系统安全者,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二是此次评教采取学生自行上网评教的方式,且每生只能对所授课程的教师评一次。凡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网上评教的学生,将不能查看自己的成绩和进行网上选课。

(三)同行评教。同行教师评教量按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听课管理的规定》(川文理〔201588 号)执行;同行评教以《教学质量保障手册》中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为依据,教师应依据实际听课情况在同行评教表中选择相应的等级。

五、操作步骤

(一)学生评教

 1.登录四川文理学院教学管理系统,输入自己的账户与密码进入系统。

 2.在“学生栏目”下点击“学生评教”进入“选择学期”界面,点击“2016-2017-1”进入评教信息栏,信息栏中显示“序号”、“学期”、“课程”、“教师”和“评教”(注:“评教”栏下显示为“未评”字样表明学生本学期应评但尚未参评)。

 3.点击“未评”进入评教界面,学生应根据每一条指标体系选择相应的评价等级选项。在所有指标体系都选择了相应的等级以后,可以在“建议”栏中输入对该门课程及任课教师的建议或意见(请使用中文填写)。点击“提交信息”按钮,本次评价结果将被保存。

 4.点击“返回”后再点击其它“未评”项继续参评其它课程的教师,直至评教信息栏中的评教框下都显示“已评”,才能表明本学期学生个人的评教活动已完成。

(二)同行评教

 1.登录四川文理学院教学管理系统,输入自己的账户与密码进入系统。

 2.在“教师栏目”下点击“同行评教”进入“选择学期”界面,点击“2016-2017-1”进入评教信息栏,信息栏中显示“序号”、“学期”、“课程名称”、“任课教师姓名”和“评教”。

 3.通过具体查找或搜索确定评教对象,点击“未评”进入评教界面,教师应根据听课实际打分,在同行评教表指标体系中选择相应的评价等级选项(ABCD)。在对所有选项选择了相应的等级以后,可以在“建议”栏中输入对该门课程及同行教师的建议或意见(请使用中文填写)。点击“提交信息”按钮,本次评价结果将被保存。点击“返回”后再点击其它“未评”项继续评价其他同行教师。

联系人:韩杰   联系电话:18384838697698806

    评估处

                                  201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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