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学校《二级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办法》(川文理委办〔2022〕7号)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22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阶段及时间
第一阶段:二级单位自评与责任部门考评(2022.12.8-12.16)
第二阶段:考评结果复核审议(2022.12.17-12.30)
第三阶段:公示与奖励
二、考核流程及要求
(一)二级单位自评
1.撰写自评总结。各二级单位根据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撰写自评总结(参考模板见附件1)。总结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用数据说话。
2.特色项目奖申报。凡在年初预申报特色项目的二级单位,项目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可申报特色项目奖(申报表见附件2)。年初未预申报者不能申报评奖。特色项目奖申报体现三个因素:项目原创性,体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项目价值性,已得到上级部门或社会或学校师生的广泛认可;项目实践性,成果在校内或兄弟院校推广。
3.突出贡献奖申报。各二级单位围绕学校2022年党政工作要点,在改革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可申请评定突出贡献奖(申报表见附件2)。突出贡献奖申报体现三个因素:项目影响力,能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为学校带来较高社会声誉;项目价值性:成功经验具有借鉴意义;项目贡献度,为学校带来实实在在的效益。
(二)责任部门考评
各考核指标制定部门结合受评部门2022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相应指标进行评分。
(三)二级单位初核
二级单位根据责任部门评分情况,对各指标评分进行核实,如有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与评分部门核对。
(四)考评组审议
1.针对考评情况集中审议,确保评分公平公正。
2.管理服务部门考评组对管理服务部门重点工作指标进行集中考评。
(五)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审议
1.评定特色项目和突出贡献奖。
2.评估处汇总后报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研究、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相应奖励。
三、注意事项
(一)结合工作实际,部门考评分类见附件3。
(二)每个二级单位最多只能各申报一项特色项目奖和突出贡献奖,申报表须由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初审并签字。已经学校专项奖励的项目可以申报评定,但不重复奖励。
(三)自评总结、特色项目和突出贡献奖申请表请于2022年12月13日前将纸质版一份(签字并盖章)报送至新校区弘德楼5012室,电子版发送至scwldd@163.com。
(四)责任部门评分表(见附件4)请于2022年12月16日前将纸质版一份(签字并盖章)报送至新校区弘德楼5012室,电子版发送至scwldd@163.com。
工作联系人:文学运 李合朋 尹菁薇
附件1:自评总结模版
附件2:特色项目与突出贡献奖申报表
附件3:二级单位分类一览表
附件4:责任部门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