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首页 部门概况 政策法规 教学督查 认证与评估 目标考核 校长有约 信息公开 学校主页
 
  最近信息  
学习公文写作知识 提升公文写
强化服务理念 提升服务水平
校领导检查“文理开学第一课”
我校新增8个学士学位授权专业
筑牢思想根基 凝聚奋进力量
聚焦课程思政 落实立德树人
评估处党支部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
学校召开第十九次单月“教师·校
关于开展2018年度目标考核的通知
撰稿:admin  2018/11/30  阅读:

校内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按照四川文理学院《关于印发< 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川文理2016130号)精神,经学校同意,决定于近期启动2018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及方式

第一阶段:自评阶段(2018.11.30-12.17

第二阶段:考评阶段(2018.12.18-2018.12.31

第三阶段:公示与奖励

二、考核流程及要求

(一)自评阶段

各二级单位(校内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撰写部门自评报告、提供支撑材料目录(格式见附件一、二),对于在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创新成果的单位,可申请评定突出贡献奖和特色项目奖等单项奖,申请部门需填写《特色项目和突出贡献奖申报表》(见附件三),请于2018121716点前将纸质版各一份报送至新校区行政楼5006室,电子版发送至scwldd@163.com

(二)考评阶段

1、考核责任部门考评

1)过程考评。各考核责任部门结合受评部门2018年工作计划、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目录以及日常工作的落实情况,对相应指标给予评分。

2)现场考评。由评估处协调各考核组统一对二级学院和不含考核责任的机关职能部门进行现场考评(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3)提交数椐。考评责任部门结合过程考评和现场考评的实际情况,按照《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评分细则,登录目标考核系统评出相应分值,并打印一份纸质版于2018123116点前交新校区行政楼5006室(考核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考评

对考核责任部门进行考评。考核责任部门实行回避原则,对涉及到本部门的考评指标,由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听取考核责任部门工作汇报后予以评分。

3、校领导考评

校领导结合各二级单位的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予以评分。

(三)公示与奖励

评估处将校领导考评、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考评和考核责任部门考评所得分值进行汇总,报学校审定后公示,并予以相应奖励。

 

   附件一:自评报告模板.doc

   附件二:支撑材料目录模板(含机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doc

   附件三:特色项目和突出贡献奖申报表.doc

                     

                      评估处

                                            20181130

    上一条:2018年度目标考核评分工作安排
    下一条:关于填报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的通知      
 

教学质量监督电话:08182790038;教学质量监督邮箱:scwldd@163.com  ICP备案号:蜀ICP备06020089号-1   

四川文理学院评估处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7 - 2020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