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四川文理学院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八条的规定,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对各二级单位填报的目标考核责任书完成审定,现予以公示(各二级单位责任书已发办公自动化系统),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行政楼5002办公室 联系电话:2790016(座机) 18381494386(手机)、694386(短号) 联系人:孙老师
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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